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工作的通知
一、返校时间
2月11日—12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3日正式上课。全体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无特殊情况严禁提前到校。
二、返校要求
(一)正常返校条件。
2月4日起,符合以下要求的学生正常返校:
1、新冠病毒感染康复满7天(以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自测阴性结果作为起始时间,下同)。
2、返校前身体健康无异常,没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典型症状。
(二)暂缓返校情形。
2月10日前,有以下情形的学生暂缓返校:
1、确诊新冠病毒感染康复未满7天。
2、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
3、因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轻症以上,出院后身体尚未恢复正常。
4、自身患有其他疾病需要治疗。
5、患有精神类疾病且处于病情波动期,未经专科医院诊断,证明可以适应校园学习生活的。
6、有紧急或正当事由无法按时返回学校。
存在上述暂缓返校情形的,请于2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辅导员履行请假手续,暂缓返校。
三、做好返校准备
1.开展健康监测。学生返校前一周要居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按时完成“今日校园”APP辅导猫模块“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学生健康日报”信息收集任务,保证返校前7天内个人健康记录真实完整且无异常。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应如实上报辅导员并延迟返校,不带病到校学习;
2.完善健康台账。各学院(书院)需在寒假期间学生健康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摸排,实时掌握学生最新健康信息,全体学生需在2月8日前完成“今日校园”APP辅导猫模块“学生健康信息调查”信息收集任务,各学院(书院)以此为依据于2月10日前建立完善学生基础疾病台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台账、新冠病毒感染台账存档备查,后续做好跟踪服务;
3.完成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要积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两次加强针接种,筑牢病毒传播防线,降低自身感染风险;
4.减少跨域流动。自即日起,原则上不跨区域流动,不到疫情流行高峰地区和人员拥挤密集场所;
5.备齐个人物品。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学生证(卡)、个人生活用品和适量的口罩、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品、体温计、免洗消毒液等防疫物品。大件行李可以提前邮寄到学校。
6.做好安全出行。返校途中加强自身防护,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注意交通安全,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鼓励乘坐私家车“点对点”返校,乘坐私家车返校学生,车辆在校门口即停即走,送行人员不予进校。
四、学生返校流程
1、即日起,“今日校园”app辅导猫模块开放返校申请端口,学生按照申请提示如实填写个人行程信息、健康状况等内容,待学院(书院)辅导员审批通过后方可返校,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返校(届时详见今日校园工作提示),辅导员老师需持续跟踪学生返校前健康状况。
2.符合返校要求的学生,于2月11日、12日持“今日校园”持返校申请审核批准界面、学生证(卡),从学校南门返校专用通道核验身份并测温正常后,有序入校。有发热症状要及时留观、转入健康驿站。
3.学生入校后,需第一时间在辅导猫确认到达信息。
五、校内健康监测
1.学生返校后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和校园管理规定,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保持宿舍卫生清洁,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2.各学院(书院)要建立健全学生健康台账,依靠网格化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每日体温监测和健康上报工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学生管理专班等部门,配合学校进行规范处置。
六、教育引导与服务保障
1.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各学院(书院)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海报、电子屏提示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全面普及学生防控知识,引导学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2.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返校后第一周安排开学教育,集中开展开学第一课、抗疫主题班会、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深入阐释防疫政策、宣传抗疫成果、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唱响主旋律,树立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生动 活泼、整洁干净的校园氛围,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勇气;
3.做好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交通安全、个人财物安全和校园安全,谨防电信诈骗;
4.做好学生关心关爱和心理健康服务。要持续落实“接诉即办”要求,充分发挥“i许院接诉即办”平台作用,切实解决学生“急难愁盼”问题,做好校园服务保障,强化关心关爱。要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学生管理专班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