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岳明涛 已发布 2022/05/11 11:24:04 GMT+0, 上次修改时间: 2022-05-11T11:24:09+00:00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2〕13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各学院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213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立项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领域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创新训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创新创业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或实际应用价值,主要包括理论研究、技术研究,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的项目。鼓励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

2、项目选题具有创新性、应用价值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主要包括发明创造、制作与创作设计,以及其他具有创业应用价值的项目。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3、项目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目标明确,思路新颖,难易适度,创新性强,研究方法科学、可行。鼓励支持学生大胆创新,包容失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教育文化。

4、申请立项的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的研究项目,所有研究内容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

5、参与申报的主持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以2020级和2021级为主,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组建团队申报。团队成员3-5人,每人包括未结题项目在内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项目。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曾有省级及以上项目立项的主持人,不得参加此次申报。参与人在每一年度项目中,只能参与一个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超过两年。

6、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2021年指导的项目有且仅有1项未结题的,可参加此次申报。

曾获批立项但没有结题或放弃结题的指导教师和学生,不能参与此次申报。

7、根据文件要求,对项目填报经费部分做出如下要求:创新一般项目按照经费不低于1万/项填写,创新重点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按照经费不低于2万/项填写,创业实践项目按照经费不低于10万/项填写,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按照不低于同类经费2倍填写。

(三)立项程序

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1个,一般项目65个,立项校级项目10个。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省厅再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级别。国家级项目由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中遴选。校级项目由我校评审决定,并同省评审结果发布后一同发文公布。

(四)报送要求

1、各项目此次提交附件5(后可附申报支撑材料放到一个文档),命名为“院系+院系序号+申请人姓名电话(如:XX学院+01+张某某135XXXXXXXX)。

2、各院系负责人此次提交附件5和附件6。附件5统一打包命名为“2022年立项+院系+项目数”,附件6命名为“2022年立项+院系+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和附件6两个文件夹一并打包命名“2022立项+XX学院”提交。

3、此次材料收取以院系为单位,不接收个人材料。各院系负责人请于2022年5月13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材料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2507621151@qq.com。

(五)其他说明

  因为疫情原因,此次评审先行收取电子档资料附件5和附件6,评审结果将及时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分配账号进行线上填报,并同时提交附件3或者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要求指导教师和主管院长签字并盖院系公章后上交,由学校统一送至省厅。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2021年立项的各级一年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要求

1、结题表格所填写的项目名称,类型、主持人、参与人、指导教师、预期成果等信息需与申报时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2、项目研究报告主体内容部分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方案论证、研究内容、结果与分析、结论、体会、收获、建议等;

3、发表的文章,专利、竞赛获奖等成果需要有材料证明,且项目组要对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

4、其他成果材料含:调查报告、问卷、图纸、软件、产品、作品、仪器装置、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其中产品、作品和仪器装置应给出设计图、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5、指导教师应给出结题意见并亲笔签名。

6、未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或提供的结题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与计划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差距较大的;前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在系统审核未通过的将不予结题。

   7、在结题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结题材料、剽窃他人成果,无故未能按时结题或放弃结题的项目,禁止主持人和指导教师再次申请该项目。

(三)报送要求

1、结题的项目需要提供以下内容电子档,并按照顺序粘贴到一个文档里,以方便评审和装订。 

(1)《河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国家级、省级项目使用)(附件7);

(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8);

(3)《许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校级项目使用)(附件9);

(4)支撑材料封面(附件10);

(5)成果相关复印件及其他成果材料;

(6)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1)。

   2、省级以上项目按照附件7、附件8、附件10、成果相关复印件及其他成果材料,附件11的顺序将材料粘贴到一个文档里提交到院系。校级项目按照附件10、成果相关复印件及其他成果材料,附件11的顺序将上述材料粘贴到一个文档里提交到院系。文档命名为“2022结题+项目编号+院系+申请人姓名”。

3、各院系需要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各项目结题电子材料以及附件11两个文件夹。各项目结题电子材料打包并命名为“2022结题+院系+项目数”,附件11命名为“2022结题+院系+成果汇总表”。

4、此次材料收取以院系为单位,不接收个人材料。各院系负责人请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5点前统一发送结题材料到指定邮箱2507621151@qq.com。

(四)其他说明

此次结题评审采用电子档资料线上评审,评审结果会及时公布。评审通过的项目,进入系统填报结题表并上传附件,同时提交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要求指导老师和主管院长签字,盖院系公章后上交盖学校公章,由学校统一送至省厅。

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审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可以参与“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

请有意参与此次立项以及涉及此次结项的主持人实名进群,以方便沟通。“2022大创申报群”群号:301867498;“2021大创项目群”群号:849742851。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2968007(内线8007)  15837421269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2022年5月5日